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每个作物周期使用一次。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切勿超量使用。 2、每亩用本品50-67毫升兑水30-4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。通过根、叶吸收,并在本质部和韧皮内传导,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,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,影响缬氨酸、亮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破坏蛋白质,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,但能很快恢复。
2、低洼田块、酸性土壤慎用,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对药敏感的作物如:白菜、油菜、黄瓜、马铃薯、茄子、辣椒、番茄、甜菜、西瓜、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咪草烟三年内种植。如按推荐剂量处理,后茬可种春小麦、大豆或玉米。
3、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。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,眼镜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和鞋、袜。在操作时禁止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,不能用手擦嘴、脸、眼睛,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。工作后喝水、抽烟、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、脸和漱口。有条件的应洗澡。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。 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 2、急救治疗:尚无特效解毒剂,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,应用大量清水清洗,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,如吸入、误服此药剂,勿用药物引吐,应饮用大量水催吐,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处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混放,且加锁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。 2、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,运输确保不损坏、不倾倒,防高温、雨淋,用专用车辆运输;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