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1-2龄幼虫期施药,每亩使用本品30-40克兑水稀释,均匀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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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1、本品是一种触杀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
2、生物活性高,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,遵守农药使用规范,或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。
2、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7天。
3、对鱼、蚕、蜜蜂有毒,切勿污染鱼塘、水源和蜜源地,远离桑园。
4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施药完成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。
5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6、空容器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妥善处理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主要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。
2、无特殊解毒剂。误服马上洗胃,不能催吐。若中毒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3、药液沾染皮肤和溅入眼内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~15分钟。防止由口鼻吸入,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避光、通风之处,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
2、本品易燃,严禁明火。
3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