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在移栽田水稻移栽后5-7天杂草萌芽至1-5叶期毒土施药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丁草胺水乳剂是由丁草胺原药、乳化剂和水复合加工而成,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,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用于移栽水稻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.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,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前,三叶期使用,水不要淹没秧心。
3.丁草胺对鱼类等水生物毒性较强,施药后的稻田不能用于养鱼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、河流。
4.本品有毒,使用时注意防护。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无解毒药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(低温)的室内仓库中。
2.装卸、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4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