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以触杀为主,兼有胃毒和熏蒸作用,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,宜在幼虫早期用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
2.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宜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.本品是有菊酯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的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。
6. 本品属中等毒,使用时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,施药后及时洗手、脸等皮肤裸露处。
7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8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其他用途,也不可以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,严重时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若误服或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抢救,若主要以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易燃、有毒,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通风处,远离食品、热源及火源,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.不能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