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对十字花科菜青虫卵孵盛期施药,商品亩用制剂量20-40克,兑水40-60千克,均匀喷雾。视虫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除虫菊酯类农药的制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有很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
2.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毒性较大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治疗: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