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掌握用药适期:在水稻飞虱在低龄若虫或孵化初期用药。
2.每亩用药量加水45-60公斤稀释均匀喷 |
产品性能 | 本剂结合异丙威和噻嗪酮的特点,对昆虫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酶酯和几丁质合成,干扰新陈代谢,致使昆虫脱皮畸形、麻痹死。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和渗透作用,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,持效期较长,产品低毒、对作物较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
2.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药液配成后,请立即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宜接触白菜、萝卜及薯类作物。施用本品前后10天内不可使用敌稗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。
6.配制药液和喷雾时,需戴面罩、口罩和手套。使用本品时请勿吸烟、饮食,避免口鼻吸入。施药后请将手脸和衣物洗净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经口出现头昏、头痛、意识不清等症状,经皮局部红肿、痒、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等症状。
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误服,应立即送医诊治,可用阿托品解毒,忌用肟类药物解毒。或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-83132345咨询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上锁保管。
2.不可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