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杂草3-6叶期施药,每亩兑水20-40公斤水,注意对准杂草喷雾均匀,不重喷漏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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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,用于苗期茎叶处理,通过叶片接触而起作用,可防除大豆田苍耳、苋、蓼、猪毛菜、猪殃殃、巢菜等阔叶杂草,是优良的除草剂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作物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2.空气湿度适宜、杂草生长旺盛和杂草幼小时用推荐剂量的低剂量,干旱条件下和杂草大时用推挤剂量的高剂量。
3.旱田使用时,应在阔叶杂草出齐且幼小时施药,喷洒均匀,使杂草茎叶充分接触药剂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呼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需引入食盐水冲洗胃肠,并使之呕吐,可使用活性碳。
洗胃时,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