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选择晴朗无雨天气,于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一次,每亩用药120-140克,兑水均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无内吸和熏蒸性能。在植物上有良好的渗透性。有一定的杀卵作用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。
2.施药前要做好防护工作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和鞋、袜。施药过程中不得饮食。被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,施药后彻底清洗皮肤。
3.对鱼、水生生物、蜜蜂高毒,施药时远离养蜂区,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使用,避免施药药液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域。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,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6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.禁止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腹痛、腹泻、抽搐、口吐白沫等。
如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救治。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,以防冻结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