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,要避免使用敌稗。
2、本品应在对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,速效性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氨基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作用,并具一定胃毒、熏蒸和杀卵作用。杀虫作用较迅速,残效期短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在使用时建议和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2、本品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对鱼类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水产养殖区周围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头痛、恶心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模糊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,流泪,胸闷,呼吸困难等。但在体内代谢快,排泄快,轻度中毒者一般,在12—24小时可完全恢复,快的在1—2小时就能恢复。1、急救立即脱离现场,到空气新鲜地方,脱掉衣裤,用肥皂水彻底冲洗。经口中毒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可引吐、洗胃等。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,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。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,但要防止肺水肿发生。2、治疗以阿托品疗效最佳,用0.5—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,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,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。不能采用复能剂。出现肺水肿以阿托品治疗为主,病情重者加用肾上腺毒。失水过多要输液治疗。呼吸道出现病变应注意保持畅通,维持呼吸功能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解磷定对缓解中毒症状不但无益,反而有副作用,切不可用解磷定。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