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(注:(1)公顷用制剂量=亩用制剂量×15
(2)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(毫克/千克)=(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、苹果树的桃小食心虫及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,施药间隔为7天。产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 2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,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。 3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,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干,贮存时放在暗处。 4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,作物收获前5天禁用。 5、本制剂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;对水生动物、蜜蜂、蚕有毒,使用时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。 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7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等,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外。若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