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用于辣椒疫病发病初期,应喷雾均匀。
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杀菌剂,具有内吸作用,施用后能够传导到作物的各部位,杀死已侵染的病菌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辣椒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。每个作物生长期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施药期间应避免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6、建议与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要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恶心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模糊不清、呼吸困难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切勿误食。如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,到医院对症治疗。对患者出现明显的胆碱酯酶受阻症状,可使用阿托品解毒剂解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