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花生开花期每亩兑细沙20公斤均匀配成毒土,行间开沟撒施,施后及时覆土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吡虫啉和辛硫磷复合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内吸和触杀作用,破坏昆虫正常的神经系统,该产品杀虫击倒速度较快,持效期较长,防治花生蛴螬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2.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 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和鱼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. 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高梁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敏感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 6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的发展。 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解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,同时注意对症治疗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