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水稻苗床或本田中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。
2.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。 |
产品性能 | 非内吸的广谱性杀虫剂,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进入虫体后首先 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,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,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时,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,因而失去毒性。适用于水稻飞虱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
2. 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-50%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中毒急救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立即引吐 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防腐、防霉、防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