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上虫害初孵盛期均匀喷雾处理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非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,从而发挥毒杀作用,而进入温血动物体时,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,因而失去毒性。产品毒性低,残效期较短,对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使用时,应先加入少量水搅匀,再按比例配制药液。
2、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3、本品对蜜蜂高毒,周围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避免污染池塘、水源,以防中毒事故发生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(甘蓝、萝卜)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;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惊厥,呼吸麻痹等症状。
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使用中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,如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或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应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