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于作物苗后2-3片复叶期,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~5叶期,阔叶杂草2~4叶期,茎叶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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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芳氧苯氧丙酸酯类、二苯醚类混合除草剂。用药后可被杂草茎、叶及根吸收,破坏杂草光合作用,使杂草叶片黄化或有灼烧性枯斑,枯萎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%有利于药效发挥。
2、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混用,也不可同呈碱性的物质混用。
3、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
4、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,穿防护衣帽、防护鞋,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。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。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洗手,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。
5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,用药量不宜过大,否则会对后茬白菜、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向日葵、玉米、油菜、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。
7、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田块,不能使用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,眼中度刺激作用。药液溅到眼里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有误服中毒,应立即催吐,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