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防治,对水均匀透彻喷雾。
2、大风或大雨天气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酶受体的作用体,具有内吸、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较迅速,持效期较长,叶面喷雾后药剂可以迁移到植物中韧皮部和木质部,防治水稻飞虱有良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使用前请详读产品标签内容,严格 按照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进行操作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蚕、鱼等高毒,使用时避免污染开花植物花期,蚕桑树及蚕室,不可污染江河湖泊等水域,也不可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、用过的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。如果摄入,可催吐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动处,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如有中毒,应立即送医院救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