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菜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最好在傍晚使用。
2.本品对玉米、苹果、高粱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毒性低、杀虫谱较广的有机磷杀虫剂在弱碱液中可变成敌敌畏。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作用,兼有触杀作用,对植物具有渗透性,但无内吸传导作用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油菜、甘蓝为14天,萝卜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物有毒。施药期间应避免蜜源区花期用药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蜂群、蚕室和桑园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(例如:穿防护服、戴手套与口罩等)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。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
1.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2.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3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4.误服: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