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小麦抽穗前进行喷雾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2、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二元混配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内吸、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,适于防治小麦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2、啤酒花、菊科植物、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、枣树、桃、杏、梅树、橄榄无花果、柑桔作物,对稀释倍数在1500倍以下的氧乐果乳剂敏感,避免漂移产生药害。3、对鱼、鸟、水生生物、蚕及蜜蜂有毒,蚕室、桑园附近禁用。避免污染水源,作物花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4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5、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6、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以有机磷中毒为主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重度中毒还会出现昏迷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惊厥,呼吸麻痹等症状。 急救治疗:药液沾附皮肤、溅入眼睛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可用阿托品1~5mg或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0599-2827564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为易燃液体,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