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,均匀喷雾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和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。可杀死苹果树上的桃小食心虫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.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谓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