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菜青虫3-4龄幼虫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,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,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。是胆碱酯酶抑制剂,施药后易分解,残效期短,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
2、本品对高粱、月季花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,应按已登记作物上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等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 轻度中毒: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呕吐、出汗等。 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大汗、腹痛、腹泻等。 重度中毒:昏迷、口吐白沫、呼吸麻痹、抽搐等。
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大量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-5ml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: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