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水稻在发病前期和初期使用;小麦在扬花初期使用效果更好。2.遇大风天气或降雨请勿施药,以免影响药效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低毒农用杀菌剂,具有内吸和治疗作用,持效期较长,对水稻纹枯病和小麦赤霉病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和小麦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30天和28天,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,小麦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2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、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。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。使用中不可吸烟 、饮水和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.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。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: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,经口中毒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2.一旦药液溅入眼睛或粘附皮肤应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如吸入本品应迅速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。误食立即催吐、洗胃或携带此说明书送医院对症救治。4.可用阿托品解毒,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口服或肌肉注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的库房中。贮运时严防日晒。勿与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应小心轻放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