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棉铃虫孵化期至2龄幼虫尚未蛀人棉桃时施药效果最佳。
2、本品药效迅速,但残效期短,喷药间隔期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有效成分合理组合,活性互补,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作用和杀卵效果。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、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峰等天敌禁飞区域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[1]如药液沾染皮肤,立即肥皂水彻底清洗。
[2]如溅入眼晴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[3]如误食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。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400-099-0766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