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棉铃虫初发期,兑水均匀喷雾,根据虫害发生情况7—10喷一次,连喷2—3次。
2、本品不宜用于大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菊酯和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。药效迅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、施用本品应戴手套、口罩、眼镜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、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,以防中毒。
3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、双手颤抖。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、呼吸麻痹、休克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中毒时,可按菊酯类、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救治方法处理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