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宜在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,亩用本品30-40克,兑水均匀喷雾。选择在早晨或傍晚喷雾,以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吡虫啉和异丙威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内吸传导作用,药液喷雾到害虫体表或取食受药部位后,可迅速渗透进入害虫体内,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,阻止神经传导,致使害虫麻痹而死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4、本品对家蚕和蜜蜂有毒,对蜜蜂、赤眼蜂、鸟类高毒,使用时注意对它们的影响,鸟类保护区禁用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源的影响。蚕室及桑园附近、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
5、施药后及时,彻底清洗药械,废水残液不得污染鱼塘、池塘及水源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若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皮肤接触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。
2、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010-87779905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2、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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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