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在幼虫低龄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-2次。
2.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兼有胃毒,触杀及熏蒸作用,具有作用较迅速、残效期较短等特点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1.品对鱼类、蜜蜂、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4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.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和饮水.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流涎、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。
急救措施: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.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、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