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抛秧后4-7天,每亩拌细潮土10公斤,均匀撒施。
2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丁草胺混配而成,用于防治水稻抛秧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杂草。属于芽前除草剂,具有内吸作用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后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最终导致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厘米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,水层不能淹没秧苗心叶。
2、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,不能用于养鱼稻田,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。
3、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其他敏感作物田中。
4、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帽等。施药结束后,要立即洗手及换衣,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。
5、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废弃物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.
1)目前无特殊解毒剂,大量吞服中毒时要催吐,并立即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
2)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时要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要就医。
3)如果吸入中毒,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运输时要避光照、避雨淋、避阳光直照、防撞击、防泄漏。如果不慎泄露应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清扫物做统一处理,以免污染环境。
2、贮存在干燥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等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