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施药适期应掌握在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。
2.本品不宜在果园中使用,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丙溴磷和氯氰菊酯混配而成的具有增效作用的杀虫剂,持效期较长,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有较强的杀伤力和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7次。
2.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。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切忌污染水源和桑园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
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。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。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