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使用本品应掌握在稻飞虱若虫盛发期,对水均匀喷雾。2、夏季用药应选早、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,高温晴热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混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其杀虫机制为抑制害虫的胆碱酯酶的合成,可防治水稻害虫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。4、本品对高梁、玉米、豆类、瓜类幼苗、柳树较敏感,不宜使用,使用本品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。5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要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痉挛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解毒药为阿托品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