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用于小麦苗期、拔节期、抽穗期施药,注意喷药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隔7天左右施药1次,连续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三唑酮与氧乐果复配的杀虫、杀菌剂,具有较强的内吸、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,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,阻碍神经传导而导致死亡,对害虫及螨虫的卵、幼虫、若螨、成螨均有较好的杀伤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6、对牛、羊的胃毒性较大,喷过药的绿肥、饲草一月内不可喂牛羊,施过药的田边在7-10天内不能放牛羊。7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8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中毒急救电话:0532-83889090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