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菜青虫初孵高峰期用药,喷雾均匀、周到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安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,对害虫以触杀、胃毒作用为主,可有效防治甘蓝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对鱼、蜜蜂、蚕有毒,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、河道或沟渠,蜜源作物、鸟类保护区、蚕室及桑园。
3、施药时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防护服、戴手套和口罩等。施药后,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,并用清水漱口。
4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。
5、泄漏处理:用两倍于泄露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、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,用扫帚清除,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,最后连扫帚一起焚烧或深埋在至少0.5米的深土坑中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如药液溅到皮肤上,应立即用滑石粉吸干,再用肥皂清洗;如药液溅入眼中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。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,严防泄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