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宜在菜青虫发生初期使用。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作。物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无内吸作用,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虽属低毒,但在施用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口罩等,不可吃东西、吸烟、饮水,用药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分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物毒性高,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远离桑园、蚕室、蜂房,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的器具,防止污染物污染鱼塘、水源和环境。
4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员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3、若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4、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效解毒药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存放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避光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