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在蚜虫发生盛期使用效果明显。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周期最多施用2次。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在昆虫体内代谢为呋喃丹起杀虫作用,其杀虫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,使昆虫神经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,具有内吸性,对防治棉花蚜虫效果明显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要与强酸、强碱物质混合使用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(1)如误服,请勿催吐并请医生诊治,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。(2)如吸入中毒,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,并请医生诊治。(3)如皮肤沾染药液,脱去受污衣服,并用大量清水冲洗。(4)不慎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.远离儿童,避免儿童接触,加锁保管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