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,茎叶均匀喷雾。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可通过植物绿色部位(茎、叶)吸收,将杂草连根杀死。 |
注意事项 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,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2.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不可做他用。
4.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加防护罩,防止药液飘移到柑橘树及邻近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5.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,宜作茎叶处理,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。
6.用清水配药,不宜使用浊水或井水,避免降低药效。
7.施药时要关注天气,确保施药后4小时内不遇大雨,以保证药效。
8.安全间隔期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
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皮肤接触: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。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并加锁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