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将所需的本品药液倒入喷雾器内,然后用水稀释,喷液量视杂草生长情况而定,一般每亩喷液量为30-50公斤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双吡啶盐类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,施药后能迅速杀灭大部分单子叶、双子叶杂草,绿叶接触药液数小时后便开始变色枯死,施药后1小时遇雨,药效基本不受影响。药液喷到成熟或棕色树皮上,不影响植株生长,药液进入土壤后很快钝化,不影响作物根部。本品用于防治苹果园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为触杀型药剂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使用时必须将药液喷于杂草茎叶上才能有效。
2、避免雾滴飘移到苹果树绿色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。否则容易产生药害。
3、施药后3-7天不得让家畜进入施药区。
4、施药时穿防护服、戴橡胶手套、戴防毒面具等,避免吸入药雾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
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6、如有疑问,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,经口吞服,有致死性。开始时口、咽部立即有烧灼感,伴有恶心、呕吐、胃疼、胸闷、呼吸时伴有泡沫。当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睛上时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再请医生治疗。如误服应立即引吐,并及时携带药瓶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。紧急医疗处理,服15%漂白土悬浮液或活性炭悬浮液,同时服用合适泻药。咨询电话:010-83132345或63131122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存放于通风干燥阴凉处,切勿倒置。
2、搬运时轻拿轻放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
3、严防雨淋、潮湿、烟火、曝晒,严禁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、化肥等同贮同运。
4、请勿置于儿童易接触之处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误服危险,病程漫长痛苦,可能危及生命。百草枯中毒咨询24小时热线电话:400099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