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或幼虫蛀蕾、铃之前施药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隔7天左右喷药一次,可用药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且残效期较长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
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
4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中毒症状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抽搐、昏迷、休克等。
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洗胃,切勿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