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菜青虫2-3龄期幼虫盛发期,一般在苗期和莲座期,每亩按推荐剂量兑水40-50公斤均匀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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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对害虫具有较强触杀和胃毒作用,击倒力较强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菜青虫幼虫,宜在低龄幼虫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十字花科蔬菜叶类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本品为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切忌污染水源和桑园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、手套、口罩和胶鞋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轻者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等症状;重者会出现双手颤抖、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等。
2、中毒急救:如有药液沾污皮肤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-15分钟;不慎误服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要用专用车辆运输,勿挤压和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