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施药适期应掌握在棉铃虫低龄幼虫期进行叶面均匀喷雾。
2、施药尽量均匀周到,可与有机磷类轮换 |
产品性能 | 本剂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,兼有驱避和拒食作用,作用速度较快,击倒力较强,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天敌、水生生物毒性高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切忌污染水源和桑园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、手套和胶鞋及口罩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接触量大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
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沾染中毒,应立即脱去污染衣服,用清水冲洗,并送医院就医;如误服,切勿催吐,应清洗肠胃,对症治疗,并应避免给患者饮食油类或醇类物质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严禁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