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为芽前除草剂,应在杂草萌芽前施药。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用药量低限,反之用高限。东北地区应适当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苗基部和芽吸收,抑制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出土后吸收药液死亡。可用于旱地作物播种覆土后苗前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,例如:牛筋草、马唐、千金子、狗尾草、稗草、碎米莎草、鸭趾草、马齿苋、藜、蓼、荠菜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使用时应戴口罩、手套、长袖衣长裤、长统靴等,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。喷药时不要吸烟、进食、饮水等。施药后立即洗脸洗手等。
2、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,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。 3、本品对麦类敏感,应注意避开这些作物,以免产生药害。
4、根据“因地制宜”的原则,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。
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对皮肤、眼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 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皮肤,头发、指甲等。就医。
3、眼睛接触:立即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 4、发生吸入:立即脱离现场,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畅通。就医。 5、误服急救: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加锁保存。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处;远离明火、高温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;运输时要防潮、防晒,轻拿轻放,用专门车辆运输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