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蚜虫低龄若虫期施药,每亩兑水40-60千克均匀喷雾;2.大风天气和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与其高度结合从而破坏昆虫神经冲动的正常传导,使其神经麻痹后死亡。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2.配制药液和施药时,操作人员要戴胶手套、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立即洗手、洗脸;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;4.该药对天敌毒性低,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;5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;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;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;8.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不得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,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晴,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吸入,应立即到通风处;如误饮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儿童,并加锁;不可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