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抛秧后5-7天,混10-20公斤细砂土或化肥撒施。
2、施药后停止深水淹苗,也忌燥田施药。 |
| 产品性能 | 本药剂为苄醚磺隆与丁草胺复配抛秧除草剂,对水稻抛秧田部分多年生杂草、一年生杂草,具有很好的防除效果。 |
| 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人畜低毒,但对鱼类有一定毒性,养鱼稻田禁用;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。
3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睛、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。
1、皮肤污染: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;不慎吸入,应将患者移到空气通风处,并及时就医。
2、溅入眼睛:应将眼睑翻开,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10至15分钟。再请医生治疗。
3、误食: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,可进行催吐、洗胃等对症救治,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储存在通风、干燥阴凉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;2、应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;
3、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