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或棉花蚜虫始发盛期,每亩兑水45公斤均匀喷雾,视虫害情况,隔7天左右再用药1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。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、蚜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应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皿。4.不能与波尔多液,石硫合剂及含铁、锡的农药混合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。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6.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期使用。7.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8.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抽搐等。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中毒急救措施: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的衣服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 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
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呼吸困难者给输氧,并及时就医。 4、误服: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,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
中毒急救电话:021-57490222-800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易燃,应存放于干燥、通风、阴凉、防雨处。远离热源或火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装卸时轻卸轻放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、饮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