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是一种杀虫剂,对若虫击倒力快,具有较强的内吸、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 对蜜蜂、鱼虾、家禽等毒性高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、桑园、养蜂场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接触部位皮肤刺痛,接触量大时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抽搐、休克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菊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氧乐果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氰戊菊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不能催吐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,0713-7501059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装卸时应轻搬轻放,防治破损渗漏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