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防治烟蚜在移栽还苗后,团棵期、旺长期及时打药,视蚜虫发生情况,施药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触杀、熏蒸和渗透叶面作用,能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烟蚜。同时,杀虫迅速,对预防烟蚜传播的病毒病有较好的效果。此外,残效期短,对瓢虫、食蚜蝇、蚜茧蜂等蚜虫天敌没有不良影响,有效延长了对蚜虫的控制期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该产品在烟草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2、本品在20℃以上时有熏蒸作用,15℃以下时只有触杀作用,应选无风、温暖天气施药。3、本品对棉蚜基本无效,不能用于防治棉蚜。4、配药和施用本剂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,比如戴口罩、手套、保护衣物等,施用期间不得吸烟、进食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手脸,更换保护衣物。清洗药械和包装物的废水应引入废水沟中,避免污染河流、井、水源。5、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急救治疗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仓间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等其他商品混放、混运。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。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执行。严禁与酸类、氧化剂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