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,宜作茎叶处理。
2.在晴天,高温时用药效果好,喷药后6-8小时内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灭生性内吸除草剂,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,使杂草枯死。可有效用于防治柑橘园中多种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剂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药应压低喷头减压喷雾,防止药液飘移到柑桔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。
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
3.本品对铁、铝等金属有轻微腐蚀性,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放。
4.用清水稀释药剂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
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体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做他用。
6.施药后5天内,不能放牧、割草、耕翻等。
7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产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大量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。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该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,不宜储存于其中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