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于棉铃虫幼虫1-2龄初期施药效果最佳,
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3.本 |
| 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等特点,毒性为低毒,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是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是3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和鸟类保护区、天敌昆虫放飞区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喝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合使用。
5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。不可做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,严重时抽搐或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
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严重者及时就医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,则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诊治。大量吞服食可洗胃,昏迷患者勿催吐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防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。 |
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