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无 |
产品性能 | 1.本品为天然除虫菊的提取物,内含除虫菊酯、瓜叶菊酯和茉酮菊酯。对昆虫具有触杀和忌避活性,且在自然环境中易降解。可用于加工各种剂型的终端产品,防治农林、储粮、庭院、园艺等领域的害虫。2.本品为浅黄色油状粘稠物,蒸汽压极低,相对密度(20°C)0.95-1.01,PH值4-7,25°C时易溶于乙醇、甲醇、石油醚、煤油等有机溶剂,不溶于水,在紫外光、高温、强碱性和强酸性下不稳定。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属可燃有毒液体,不具有易爆性和腐蚀性。遇高热、明火有引起燃烧的危险,如着火可用干粉、二氧化碳、沙土灭火,勿用水灭火。
2.本品对鱼、蜂、蚕及其他水生生物有毒,避免流入河道、鱼塘、湖泊等水域。
3.加工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万一发生泄露或遗洒,可用干布擦净,然后用水冲洗。 5.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6.开启包装时,应带好手套、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弄丢,应统一回收保管,统一销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本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 2.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不要催吐、以免导致吸入性肺炎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需在10°C以下避光密封贮存,并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过程中避强光直射和热源。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;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加锁保存,禁止无关人员接触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