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移栽后5-20天均可使用,水稻移栽后5-7天使用最佳。每亩用商品用量28-39克拌细砂土20 |
产品性能 | 本品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稗草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鸭舌草、水莎草、萤蔺、眼子菜、四叶萍、牛毛毡等禾本科杂草、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施药后稻田应保持3厘米左右浅水层,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。田间保水5-7天,切忌断水干田或淹没水稻心叶,对漏水田要采用续灌补水,药后遇大雨要及时排水。3、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造成污染。4、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体或田间。5、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。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药液吸入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、泄漏处理:隔离污染区,限制出入,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、手套、防护服,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,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使用时注意按“农药安全使用规定”进行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。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食立即催吐、洗胃,并携标签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专人专车,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运输中防曝晒、雨淋、防高温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