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棉铃虫、菜青虫卵孵化盛期或一龄幼虫期,兑水均匀喷雾,视发生情况,每7-10天左右施药一次,最多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辛硫磷和氯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持效期较长,对棉花棉铃虫、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;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本品含有辛硫磷,因其光解性强,最好在阴天或傍晚使用。贮存时应注意避光。
3、施药时应站在上风头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6、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有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轻者头痛恶心,重者腹泻、腹痛、呕吐、昏迷、肌肉痉挛。
接触眼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如误服,请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若判定以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解毒剂和解磷定,洗胃时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贮藏和运输时勿污染粮食及饲料,严禁同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勿与酸性物质接触。本品易碎,搬运中小心轻放。本品易燃,注意防火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