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在杂草萌发前或初期,均匀施药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。
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,将杂草连根杀死。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14天。
2、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3、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。
4、使用本品时,药液勿碰到茎叶,以免产生药害。
5、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,效果优于低温天气。
6、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易引起火灾。
7、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
8、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9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 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
2、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3、如不慎误服,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
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
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