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一次,按规定用药量施药,喷雾要求均匀、周到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对光、热较稳定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适用于防治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安全间隔期3天,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;在十字花科萝卜上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
2、勿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施药前做好防护工作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和鞋、袜。操作过程中禁止饮食,被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,施药后彻底清洗皮肤。
4、对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毒性高,施药时远离养蜂、蚕地区,避开蜜源作物开花期,避免药液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域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皿。
5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急救治疗:[1]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[2]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[3]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,以防冻结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